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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昌兴山:以“法”之名护香溪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杨丽君)2024年4月22日是第55个“世界地球日”,也是第61个“世界法律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在香溪河流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法小兴”志愿服务队响应“全球战塑”号召,来到香溪河畔,开展“清河行动”,捡拾、清理河道旁、草丛中的塑料垃圾,做好分类处理……遇到过往行人,干警主动上前,普及环保知识,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干警们发现有部分居民正在河边垂钓,及时对其进行劝导,引导他们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文明垂钓、绿色垂钓、守法垂钓,并紧扣“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主题,引导居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减塑限塑活动中去。

    近年来,兴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护航绿色发展大局。与人大代表组成“法小兴”法律服务志愿队,自觉扛起香溪河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法律责任;打通法院与环境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联合万朝山保护区管理局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在香溪河畔昭君村设立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基地,在兴发集团矿区设立“绿色矿区生态修复基地”;携手湖北西部片区法院签署“生物多样性”区域司法保护协议、“一江一河”区域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等多份协议,打造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平台,携手创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格局。

    兴山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法治守卫生态环境资源,全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筑起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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