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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民企关切 助推依法行政
    福建高院组织开展“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庭审观摩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文 郭兴  通讯员 覃丹)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4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庭审观摩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某进出口公司诉三明海关行政处罚一案。省直机关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专家学者、高校师生等15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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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庭审观摩活动现场


    据介绍,本案是一起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件。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3月7日,三明海关认定某进出口公司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以及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据此,对某进出口公司作出合并罚款人民币11.2万元的行政处罚。该进出口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遂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撤销三明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某进出口公司的诉讼请求。该进出口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福建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三明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政程序等方面展开调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导下充分展开辩论。鉴于三明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且其已从过罚相当角度考虑,对某进出口公司减轻处罚,法庭当庭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某进出口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据了解,福建高院将在庭后向该进出口公司发出企业合规经营告知书,指导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同时考虑到福建省是竹资源大省,针对该进出口公司在庭审中提出竹制品税目设置不合理,希望提高竹制品出口退税的诉求,福建高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做好社会治理“后半篇文章”,聚焦企业关切,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竹制品出口税率的优化调整,助力福建省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

    庭审结束后,福建高院介绍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开展情况。行政机关代表、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分别对庭审作了联动点评,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庭审规范严谨、繁简得当、井然有序,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效应。通过观摩,沉浸式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意识。

    近年来,福建法院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立足民营企业对实质解纷、源头预防、精准普法等方面的司法需求,于2023年5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行动措施》,围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案件“一案双书”“一案双评”新机制,积极开展涉企庭审“一庭双训”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完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以公正裁判护商、以高效服务安商、以司法温度暖商,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有力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

    据悉,2021年5月,福建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实施以来,全省各地法院已开展以庭代训活动400余场次,该机制已经成为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接受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载体和人民法院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新时代福建法院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的有力举措。(供稿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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