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人物
     法治人物
     
    李晓辉:用心守护正义 用爱护航成长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1-1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文 刘光涛 张汉霖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也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作为一名法官背负的责任重大,决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元旦刚过,记者采访了济南市优秀法官李晓辉,她深有感触地说。


    image.png

    历城区人民法院华山法庭李晓辉

     

    李晓辉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华山法庭工作10余年,她用一张张排满的排期表、一次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一场场准备充分的庭审,回应着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着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坚守初心,司法为民践宗旨

    “基层法庭受理的是群众眼中的常事,但常事并非小事。但凡办理案件我总要深入一线,到一线调查勘验,到一线开庭审理,最大程度减少百姓诉累。”李晓辉对记者说。


    image.png

    李晓辉在某养老院办公室内拉开离婚案件庭审序幕

     

    2022年6月16日,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在某养老院办公室内拉开序幕。该案原、被告均已年过花甲,受理该案后,李晓辉了解到,被告王老太现在养老院居住,因疫情原因院方不允许外出,且王老太腿脚不便、身体情况也不便外出。后来,李晓辉多次与养老院联系沟通王老太参与庭审的方式,终于院方表示可以在接待室探望老人。考虑到本案案情并不复杂,被动等待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经与养老院确认防疫要求,李晓辉决定将法庭开在养老院,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庭审顺利进行。后来李晓辉对该案及时作出判决,双方均未上诉。

    “服务端口每前移多一步,群众的诉累就会减轻一分。”李晓辉用善良之心,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履职尽责,春风细雨化纠纷

    如何审理“说不清、理还乱”的家事案件呢?在李晓辉看来,办理家事案件,不仅要厘清其中的“法”,更要窥探到法背后的“情”,只有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22年5月23日上午,一起抚养纠纷案在华山法庭再次开庭。该案原、被告原是夫妻,2015年两人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年后,双方再次协议孩子变更为男方直接抚养。现女方以男方再婚、未接走孩子、不具备抚养条件等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支付前6年的抚养费用。庭审中,双方对孩子平时的生活情况及之后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

    为查明事实、尊重孩子的意愿,李晓辉单独对孩子进行了询问。李晓辉发现,孩子跟原、被告及祖父母的感情都很好,各方之间相处得也相对融洽。经与各方深入沟通,李晓辉察觉到问题的症结在于双方同时期的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在家事纠纷中,个案的裁判往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问题,如果不注重挖掘矛盾的症结盲目作出裁判,往往会导致双方积怨加深,引发一系列衍生诉讼。李晓辉对原、被告分别进行情绪疏导,并邀请特邀调解员共同对该案进行调解,从子女亲情、成长教育、诉讼成本等角度对当事人耐心劝导,双方终于打开心结,当庭写下撤诉申请书,两起案件均以撤诉结案。


    image.png

    开展校园普法工作


    担当实干,青春路上绽芳华

    工作以来,李晓辉的办案数和结案率在精审团队一直名列前茅。谈到这里,她说,“效率高来自勤奋。案件开庭审理前,我都会认真梳理案情,提前准备审理提纲。”

    面对法庭逐年上升的收案数和办案压力,李晓辉不退缩不抱怨,2023年度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20余件。案件办理数量虽多,但丝毫没有影响她对案件质量的严格要求。工作中,为了保证案件质量,李晓辉定期对系统中的案件进行梳理,对案件的时间节点、调解情况、程序推进等做到心中有数。对待工作细致负责的态度,让李晓辉能够把握好案件的细节,在处理大量案件的同时,仍能保证个案质量。

    作为少年家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李晓辉充分利用法官业务优势、调解优势,结合党员“双报到”及“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定期走进社区和中小学校,开展社区法治宣传及校园普法教育工作,同时参与“走进民法典”等线上普法栏目录制,积极为“现在开庭”等栏目提供案例素材。2020年以来,李晓辉先后被济南齐鲁学校、历城区王舍人实验学校等多所中小学聘为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

    (责任编辑:贺兰)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