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袁丙鑫 褚家帅 汪葆夫)“今天,参加了县交警大队开展的‘三零’单位创建活动,真是太震撼了,不但在曹警官的讲座中学到了很多交通安全常识,也从警示片的画面中,切身感受到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极大危害。也强烈地认识到交通安全不仅仅关系到个人出行安全,还牵扯到整个家庭的幸福。”11月16日下午,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虞城县润民中学开展的“三零”创建活动刚一结束,润民中学的老师许倩芳就迫不及待地表达自己的感受。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教育方面的有利条件,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豫36中队宣传民警走进虞城县润民中学,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活动,为全校280余名教职员工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把教师队伍培训成为学生安全“管理员”和文明交通“宣传员”。
虞城豫36交警中队民警为教职工培训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中,宣传民警利用交通安全知识课件,向各位老师讲解安全行车的基本常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等相关交通安全知识。主要讲解了日常生活中最容易忽视的闯红灯、骑行不戴头盔、不按道行驶等交通陋习造成的事故危害,提醒大家从小处着眼,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确保交通安全。通过播放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以案说法,告诫广大教师要遵法守纪,严禁道路交通违法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同时,民警表示,希望教师们将所学知识,利用家长会、班级微信群等方式传达至每个学生及家长,并要做到言传身教,树立榜样。教职工们纷纷表示:“今后不但自己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还要向家人,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让大家都养成文明出行,安全交通的良好习惯,当好交通安全的践行者和宣传员。”
(责任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