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刘萍萍)6月15日,由张某燕、邹某霞为代表的66名职工因社保缴纳问题而引发的信访案件终于得到解决,信访人在湖北省孝昌县综治中心法院信访接待处,在孝昌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黄芳的见证下,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同时该院督促破产管理人在一周内将92万多元的社保缴纳金发放到66名职工账户。至此,这场由企业破产引发员工社保无法缴纳,而导致的上访事件得到圆满的化解。
2022年8月29日,由信访人张某燕、邹某霞为代表的信访人通过国家信访局网站智慧信访系统以及来县上访等方式,反映其原供职的企业破产两年多来未解决职工社保问题。孝昌县人民法院信访服务中心在接到信访转办函后,立即上报院领导,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雷为责任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黄芳为协办领导,审管办主任姚建新为包保人的工作专班,共同负责化解该信访案件。
经查明,信访人张某燕、邹某霞所述信访内容属实,其原供职企业已于2020年7月由本院以(2020)鄂0921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宣告该公司破产,2022年10月,该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但该公司仍欠缴66名职工社保,共计本金为920,563.22元。2022年10月,在破产管理人和本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追回该公司享有的债权71万余元。截至2022年3月10日,所欠缴的员工社保单位应缴部分的利息为195,552.30元,滞纳金为1,099,361.44元。孝昌县人社局要求破产管理人代为缴纳社保时,要一并缴清利息和滞纳金,而追回的债权远远不足以覆盖社保本金、利息以及滞纳金,因此导致该公司66名职工社保一直未缴纳。
在接到该信访案件后,孝昌县人民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向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多次与孝昌县人社局之间进行协调,并组织专班会同孝昌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赴湖北省人社厅汇报,希望能减免滞纳金,但由于滞纳金是国家社保系统设置,湖北省人社厅答复无权限更改。
孝昌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专班人员在得到孝昌县人社局无法解决的肯定答复后,迅速转变工作策略,变更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积极与信访人沟通,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黄芳多次接待信访人张某燕,对其释理说法,谈难点说现状,对其答疑解惑。经过工作专班的多轮沟通,张某燕终于同意由破产管理人将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保本金退还给职工个人,由职工个人自行解决社保问题。2023年6月3日左右,信访人张某燕到县人社局补缴了其个人社保部分,工作专班又趁热打铁,再次与另外一名信访人邹某霞积极沟通,经过反复沟通、耐心做思想工作,工作专班与信访人(以及包含信访人在内的66名职工)达成一致意见,信访人向破产管理人作出承诺,对孝昌县人民法院所认定欠缴66名职工社保本金由公司退还个人,个人自行补缴的方案确认无异议。
2023年 6月15日一大早,张某燕、邹某霞便来到了孝昌县综治中心,在写着孝昌县法院信访接待的窗口坐下,负责接待她俩的仍然是审委会专职委员、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黄芳,二人此刻见到黄芳似乎像老熟人见面,毫无陌生之感,二人爽快地签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黄芳也戏称:“记不得这是我们的第多少次会面啦”,接待室里响起来了愉快的笑声,两位信访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悦之情,一扫往日的阴霾。这起由企业破产而引发的上访案件历时三年,终于得到化解。
孝昌县人民法院在服务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之下,优先保障民众的生存权,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到伤害。2022年,孝昌县人民法院年度信访维稳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的肯定和认可,终结了一批陈年积案,成功发挥律师工作室、人民调解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办案作用,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各项矛盾纠纷,让律师、办案法官、执行法官共同参与信访诉求、分析、评估工作当中来,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了一批群众“愁、盼、急、难”的案件。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2023年,孝昌县人民法院信访维稳工作初显成效,相信孝昌法院全体干警,必将从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的角度出发,恪守为民之责,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热情的服务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来源: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