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前沿
     理论前沿
     
    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 裁判要公正也要温度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3-10 来源:法治时代网

    王竹萌

     

    2023年3月7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从服务大局、紧贴民生、守护公正、深化改革几大重要内容进行了汇报,其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一次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几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导向作用。

    司法裁判,要公正,也要有温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同时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在人民群众为了“扶不扶”“救不救”的风险而犹豫时,法律应当成为支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路人,不应让更多的见义勇为之人不敢为、让更多的锄强扶弱之人不敢行。因此,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及的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还是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司法裁判结果都在向广大人民群众一次又一次地释明: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武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旗帜鲜明的引领者,更是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的良刀利刃。

    司法裁判,要重视民意,也要明辨是非。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第一章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指出,其立法目的之一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不仅应当通过司法裁判解决纠纷,也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真善美的理念,摒弃和斥责假恶丑的不良社会现象。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司法裁判应当结合立法精神、法律规定、法治原则综合进行。这就要求法官以问题为导向,在司法裁判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进来,将裁判理由陈述得透彻、简洁且逻辑清晰,对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予以肯定,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不能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先行者冷了心。

    司法裁判,要重法治理念,也要受道德约束。社会主义法治从来都是与社会主义道德并行不悖,任何一桩司法裁判,都应是法治理念与道德规范的统一。道德作为当代社会的“软规则”,对于人的行动具有无形的约束力;法律则作为治理国家的“铁规则”,不可逾越更不可侵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是立法之本,也是法治原则。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越发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与司法实践融合得更加密切。

     

    (作者单位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